首页 | 学院概况 | 学科建设 | 本科教育 | 研究生教育 | 新闻传播大讲堂 | 规章制度 | 质量工程 | 实验教学中心 | 党的建设 | 学生就业 | 团学工作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规章制度>>教学管理>>正文
商务传媒学院本科课程命题和阅卷实施细则
2021年03月06日 商务传媒学院 

 

考试是确保教学质量的关键,命题和阅卷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。为规范我院命题和阅卷工作,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,依据《兰州商学院关于试卷的规范性要求》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:

一、命题实施细则

()命题原则

⒈命题按教学大纲的要求,其深度、广度和分量要适当,避免出难题、偏题。

⒉命题要着重“三基”、加强“应用”、突出“创新”,即着重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、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,又能够加强和突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灵活运用与创造能力的检测。

()命题形式要求

⒈对于两人以上承担的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相同的课程,必须组织课程命题小组命题。

⒉每门课程考试必须提供AB两套试题,两套试题的重复率不能超过30%。同时拟定AB两套试题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。

考试题型规范(见附件)

⑴试题题型应不少于5种。

⑵试题包括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大类。客观性试题题型一般为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填空题、制图题、阅读理解题等。主观性试题题型一般为判断改错、名词解释题、简答题、论述题、阅读分析题、改错题、作文题、案例分析题、设计题等。

⒋严格按照教务处试卷格式命题。主观性试题下方应预留足够学生答题的空间。

()命题内容要求(略)

(四)命题管理

⒈命题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。学期开始后,各系主任负责分配命题任务、落实命题教师;命题教师须最迟在课程结束前两周将所命试题送系主任审阅,填写《商务传媒学院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审核表》;经系主任审查后,由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成为正式试题。

系主任负责全面审阅试题的题型规范、内容结构、能力结构、难度结构、主客观题比例等,系主任重点审查难易程度、深度和广度是否合理。

⒉命题工作应由具有主讲教师资格、治学严谨、责任心强的教师承担。命题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规范命题,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命题精神及考试内容,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与该课程有关的辅导活动,不得为考生编制模拟试题或划定复习范围。

二、阅卷实施细则

()试卷评阅细则

⒈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(参考答案)进行评分,保证试卷评阅公平、公正、准确、规范。

⒉所有试卷评阅用红色笔,按倒扣分数的方式批阅,扣分的阿拉伯数字前要有负号“-”(如倒扣8分应标为:-8),整张试卷中不得出现“√”“×”号。每题的得分栏中填入该题的得分,并由阅卷人签字,同时将得分填入试卷的得分汇总栏内。

客观性试题答错或未答处用下划线标明,主观性试题不做任何标记,直接标明倒扣分即可。

⒋分数采用整数评阅,不得出现小数点。如有些答题项确有小数点,得分栏中填入四舍五入的得分。

⒌卷面成绩如有修改,必须由教师本人签字。

()成绩登录细则(略)

三、试卷的装订及归档

⒈试卷装订的内容依次为:①试卷封皮;②考场记录单;③试卷定性评估表;④试卷分析表;⑤成绩单;⑥样卷;⑦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;⑧试卷(按学生成绩单顺序排列)

⒉各系完成评阅、登分、试卷分析后,将试卷按有关要求统一装订并妥善存档。

⒊所有试卷的装订和归档须在考试结束两周内完成。    

 

   

 

   

 

   

 

   

 

已是首条
下一条:商务传媒学院本科理论教学质量标准
关闭窗口
商务传媒学院 Copyright©商务传媒学院,2014
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薇乐大道4号商务传媒学院,邮编:730101 All Rights Reserved
联系电话:0931-5252090 版面设计及技术支持:张金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