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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传媒学院教师试讲制度
2021年03月06日 商务传媒学院 

一、为了保证教学质量,使教师在充分备好课的基础上开课,决定建立教师试讲制度。   

二、试讲制度不仅适用于初次开课的教师,也适用于第一次担任新学科、新的选修课的教师,即适用于本人开新课和全校首开课程。因工作较长时期脱离教学岗位后又重新任课的教师也必须试讲。   

三、试讲工作由院长主持。院长指定三名以上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较高、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评议小组。由教学副院长确定试讲规模或听讲人员名单,试讲后进行评议。评议小组综合评议意见,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后,教学秘书负责将评议结果通知试讲教师。   

四、评议的办法适用于初次开课的青年教师。对于初次开新学科、边缘学科和选修课的讲师以上的教师,采取试讲与讨论相结合的办法,变试讲为学术讨论。   

五、分配青年教师讲课任务,要给予充分的备课时间。青年教师在备好所讲授课程内容的三分之二时,即可向教学副院长提出试讲申请,并提交备课笔记或讲稿。   

六、院长、教学副院长、系主任、教研室主任会同试讲评议小组,审查试讲教师提交的备课笔记,并听取试讲教师备课情况的汇报,视其准备情况,考查其对教学大纲、教学内容理解的准确性、深度、广度等,确定试讲后,通知试讲内容和时间。   

七、试讲制度不仅是审查青年教师备课或确定其能否开课,而且是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的手段之一。试讲制度可以发现人才并加速青年教师的成长。对于初次开新学科、边缘学科和选修课的老教师,把试讲和讲座结合起来,可活跃学术空气,提高学术水平。因此,各教研室务必认真执行试讲制度。   

八、对于试讲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,可作为是否引进的主要依据。对于开新课、新开课的教师通过综合三方面的意见,即学术委员会、评议小组以及学生的意见,测评成绩达到优秀者(86分以上),可按照商务传媒学院的有关奖励制度进行奖励。如果学生对试讲教师的讲课持较强的反映,效果差者,就没有资格参加获奖的评审。   

此制度经商务传媒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即日起实施。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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