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| 学院概况 | 学科建设 | 本科教育 | 研究生教育 | 新闻传播大讲堂 | 规章制度 | 质量工程 | 实验教学中心 | 党的建设 | 学生就业 | 团学工作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规章制度>>学生管理>>正文
商务传媒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办法
2021年03月06日 商务传媒学院 

一、奖、助学金的评定主要包括: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学校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以及各类单项社会奖、助学金。  

二、学院成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。严格按照学校的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进行评审。  

三、学院将根据学校给学院分配的名额按班级人数比例分配至各班。名额分配上学院将根据班级学生在校表现情况酌情予以调整。  

四、各班的评定工作由班主任主持,各班成立评定小组,严格按照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的条件认真进行评定。不得简化手续,全权交予学生干部完成。  

五、学院办公室将各班上报的评定结果统计汇总后全院范围内公示3-5天,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开会通过评定结果,上报学校。  

六、对于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学院将反馈给班主任,由班主任负责调查落实和修正。班级内解决不了的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。  

七、严禁各班在评定中弄虚作假,以任何名义挪用或二次分配奖助学金。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,同时减少下一学年该班奖助名额,同时取消该班一学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。  

八、对于已经获评的学生,日后发现问题的,如弄虚作假,违反校纪校规的将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,并取消评定资格。  

上一条:商务传媒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
下一条:商务传媒学院大一新生晚自习规定
关闭窗口
商务传媒学院 Copyright©商务传媒学院,2014
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薇乐大道4号商务传媒学院,邮编:730101 All Rights Reserved
联系电话:0931-5252090 版面设计及技术支持:张金溪